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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三章:更惹人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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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秀听闻,高兴的擦了自己的眼泪,从地上站了起来。

沈留祯默不吭声地站了起来,转身,抱着袖子仪态端方地走远了些,然后朝着谢元说道:

“阿元……你来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谢元犹豫了一下,扔了手里的木棍,拍了拍手走了过去,问:“怎么了?”

沈留祯故意没看一脸猜测紧张的灵秀,直接看着谢元的眼睛,认真地说:

“阿元,怎么能随随便便让一个不知底细的人呆在自己的身边呢,你连她的秉性和性情都不清楚,就这么放在身边,以后怕是要惹麻烦。”

谢元直接说:“谁说我要放在身边?我一不看歌舞,二不需要纳妾的,我把她放在身边干什么?”

“那你刚刚……”沈留祯端着的袖子抬了一下,意有所指。

“你没看她很害怕吗?先把她带到魏国去,等等再给她找个合适安全的去处。”

沈留祯抿了抿唇,连脸颊上的酒窝都露出来了,彻底没话说。

谢元转身又走到了火堆旁,沈留祯慢悠悠地跟在她的身后走了回去,像是思索着什么。

半晌他抬眼看向了灵秀,郑重地问:

“灵秀姑娘,刚刚我们说,要把你送到魏国去,你为何一点都不惊讶?”

灵秀愣了一瞬,说道:

“魏国就魏国啊,我一个舞姬,在哪儿都是个舞姬,在魏国还是在宋国呆着,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主要是……主要是能跟着解将军就好了,天涯海角我都去得。”

她说完又偷偷看了谢元一眼,脸上泛起了羞涩的红晕。

而谢元呢,自从投降之后,人就时常落寞的走神,好像对外界的一切都不甚感兴趣。

当然灵秀的反应,灵秀的心思,她也没有察觉得到。

沈留祯又想:估计也不全是这个原因,阿元她自己本身就不知道她对旁人有多大的吸引力,尤其是对不明真相的女子。

沈留祯实在看不惯灵秀这么将目光和心思都黏在谢元的身上,他心里酸得难受,于是只能提醒谢元道:

“阿元……你听见了没有,灵秀姑娘这是看上你了,要跟你天长地久,天涯海角呢。”

谢元听闻,本来看着火光发呆走神的她,诧异地看了沈留祯一眼,又探究似的看向了灵秀去求证。

灵秀被谢元这样直白的眼神看得脸红心跳,娇羞地低下了头。

谢元看着她姣好的面容,这才明白了沈留祯说得没错,在恍然的一瞬间,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怀真的脸,与灵秀的面容莫名其妙的融合在了一一处。

这又是一桩伤心事。……让她心生愧疚的伤心事。

谢元轻轻地皱了没有,将目光又投到了眼前的火堆上。

就当沈留祯以为谢元不会解释什么的时候。

谢元突然开口说道:“……姑娘误会了,我是个女郎,只是从小喜好男装,愿意当个男儿,才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她不管灵秀震惊且迷茫的眼神,直接又看向了站在一旁的沈留祯,抬了下巴指了一下,平淡又寻常地说:

“而且我不喜欢女子,我喜欢他。”

这一瞬间,不管是灵秀还是沈留祯,都跟被定了身似的,惊得无以复加,看着谢元目瞪口呆,缓不过神来。

灵秀心里如何的震撼,沈留祯是不知道,但是他心中的震撼,直接让他脊背僵直,心脏狂跳,揣在袖子里头的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阿元说……阿元亲口说,她喜欢他?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沈留祯听见自己的心跳一声比一声快,一声比一声大,震耳欲聋,几乎就要从胸腔里头喜悦地飞出来。

激动使沈留祯口干舌燥,他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谢元丝毫不觉得自己投下了一道天雷,劈中了在场的两个人。依旧神情落寞,郁郁寡欢的看着火光,还不忘扯了扯自己的袖子,检查一下烤干了没有。

突然,石化了的灵秀像是解了封印似的,一把伸手摸向了谢元的胸口。

谢元下意识地抬手抓住了她的手腕,但是她还是摸到了。

一时间两个人都同时炸了锅。

沈留祯怒道:“无礼至极!你怎么能随便摸她?她是我的人!”

“哪有这么骗人的?我怎么摸不到你的胸,你哪里有半分女郎的样子,明明就是个男人啊。”灵秀激动地喊道。

这话跟当初怀真的反应何其的相似,谢元将她的手放了回去,闭了一下眼睛,耐心地说道:

“因为要投身军营,我从小便开始缠胸,里头又穿了贴身的硬皮甲,所以你摸不出来。”

她顿了顿,丹凤眼眨了眨,而后扯着嘴角凄凉又萧索地笑了一下,说:

“反正现在不用带兵,也没有掩饰的必要了,等到了下个城镇,我跟你一起买身女装换上,到时候你就知道我有没有说谎了。”

灵秀彻底愣住了,看着谢元的侧脸眸光闪动,似乎怎么也消化不了这个信息。

而沈留祯,见谢元如此消沉的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刺痛了他的心,不由地就红了眼眶。

他想劝慰她,可是嘴唇动了动,实在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口。最终他只是放下了手,垂着宽大的袍袖,站在那里痴痴地看着她,什么也没说。

……

……

谢元换了衣服从房间里头出来的时候,一身白色襦裙,依旧是身姿挺拔,英气的不像话。

她有着不同于寻常女子的洒脱和从容,还有来源于自身实力的自信。

这次谢元的女装不同于当初他们在魏国军营里头,给沈留祯扮做婢女的那一次。

她不必时刻低着头压低自己的存在感,她依旧是她平时的样子。

如果说谢元身着男装时,是一个英姿飒爽,不怒自威,令人心折的年轻将军。

那换了女装的她,更是透着与众不同的美丽,像是一只走在人群中的白鹤,孤傲优雅,令人挪不开眼睛。

所有人都会惊异于她的奇怪,但是又不得不承认,这种奇怪,好得夺目,世间少有。

沈留祯愣住了,然后就注意到客栈里头所有看见谢元的人,都在痴痴地打量着她。

他不由地就黑了脸……阿元穿女装比穿男装时,更惹人注意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六百零三章:更惹人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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