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科学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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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掰手腕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这速度的比拼更是简单到了极致,一百米距离谁快谁胜。
李诗瑶皱着眉头看着那短短的一截赛道,看向博尔德开口问道:“这么短的距离,你的速度真的能够提起来么?”
“当然,难道你们古华皇朝从来不进行类似的体育比赛么?”博尔德轻轻点头,随后又对李诗瑶开口问道。
古华皇朝对于体育这个词汇没有概念,就像西域人对武功没有概念一样,西域的体育竞技是为了展现人体的力量与速度之美,而古华皇朝的武功是为了生死搏杀!
李诗瑶与博尔德站在起点等待着武谛的发令,此时博尔德双手贴在地上做出起跑的姿态,可李诗瑶却只是站在原地轻轻踏出脚尖。
这准备场地的短暂时间里,李诗瑶已经褪去了六扇门的官服,换上了一身最是适合行动的贴身皮甲,勾勒出她那近乎完美的曲线,一种别样的美感浮现在西域使团的面前。
亚蓝卡将这一切看在眼中,暗道博尔德已经赢定了,古华人现在站着的姿态根本不适合起跑,博尔德必将一开始便遥遥领先。
武谛此时来到起跑线的旁边,李诗瑶已经将内力流转在双腿经脉之中,施展轻身的法门让自己仿佛飘在地面上一般。
“开始!”武谛一声轻喝落下,只见博尔德猛然的冲出,每一步都是对自身速度的展现,急速的奔跑身姿矫健,这一次他感觉自己的状态出奇的好,甚至能够打破自己保持的记录。
可他突然感觉到身旁一阵狂风掠过,虽然有所心中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可他此时更多的还是沉浸在奔跑之中,并未多想继续向终点奔去。
但当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来到终点的时候,才愕然发现那象征着胜利的终点线断做两截落在地上,一身皮甲的李诗瑶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博尔德一脸茫然的扭过头去,在亚蓝卡等人的眼中看到了失望与鄙夷,在这一刻,他的坚守多年的信念轰然崩塌,速度已经不再是他最后的骄傲。
任何国度都有贫困的地方,以及被视作奴隶的人群,比如西域二十八国中的黑皮人,因为肤色的不同,被西域的白皮人视作低贱的存在。
白皮奴役黑皮,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一种被默认的规定,白皮人做着轻松的工作拿着高额的报酬,而黑皮人辛苦劳作一整天,也只能得到一块发了霉的黑面包。
不过黑皮人也有天赋异禀的一面,便是他们的运动能力更加出色,比如博尔德,他并没有经过系统性的训练,仅仅是帮助古华商队跑腿,便练就了奇快无比的速度。
这让他在家乡那里小有名气,然后理所当然的被一名白皮奴隶主看中,成了他赚钱的工具,对于一件好用的工具,奴隶主也毫不吝啬。
于是博尔德和他的家人过上了不错的生活,但这仅仅是因为他有着西域二十八国最快的奔跑速度,相较于其他十一个勇士受邀而来,他只是被奴隶主卖了一个不错的价钱。
可现在,他输了,曾经拥有的一切都将离他而去,包括那才被称呼没有多久的“先生”二字,他是几百年来第一个被称呼为先生的黑皮人,这是他最大的骄傲,可这也将消失不见。
博尔德绝望的转过身去,身体在不住的颤抖着,仿佛浑身的肌肉都在哀鸣,在为博尔德暗无天日的未来哭泣。
卡巴托特愤怒的看着博尔德,对一旁的亚蓝卡道:“公主殿下,我从一开始就反对让这个黑皮人加入我们,他的肤色就代表了失败,是天大的耻辱!”
“不!肤色不能说明什么,卡巴托特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你们都是圣主的子民,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亚蓝卡一声轻喝落下,指责起卡巴托特言辞的不当。
可卡巴托特是坚定的肤色主意者,他从小接受的概念便是白在上黑在下,每一次打败那些黑皮大力士的时候,他总是要拿着奖杯去嘲笑他们的失败!
他看着失魂落魄的博尔德怒道:“你就是一个黑皮小丑!除了惹人发笑之外,没有任何用处,你就和你的肤色一般可笑!”
亚蓝卡闻言神色大怒,直接对卡巴托特愤怒的斥责:“够了!卡巴托特你太过分了!不要忘记你也是失败者!”
此话一出,西域使团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接连两场失利超乎他们的预料,无论是卡巴托特的力量,还是博尔德的速度,在他们看来都是最大的王牌,却不想都是输的这么彻底。
就在这个时候,亚蓝卡及时冷静下来,看向那些神色复杂的文武官员点头致歉,与输了相比,让这些人看了自己的笑话,才是更大的失败。
她轻轻摇头,抬手轻抚博尔德额头:“失败并不是你的过错,你依旧是西域奔跑最快的人,就像古华皇朝的一句老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博尔德心如死灰的轻轻点头,输了永远都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何来对手太过强大一说?只是博尔德心中清楚,自己的速度已经到了极限。
李诗瑶回到易天身旁,对他的笑声说道:“这个博尔德仅凭肌肉爆发就有这样的速度,如果让他修炼了内功,恐怕我连他的影子都看不清。”
易天闻言微微摇头:“没关系的,我曾经仔细的解剖过一些西域人,他们经脉、穴位与我们古华人着细微差别,如果直接修炼我们的内功心法,走火入魔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但这也不得不防,任何时代都会有天赋异禀的人出现,说不定就改良了我们的武功,让西域迎来一个重大变革。”李诗瑶轻轻摇头,觉得易天太过小瞧西域。
可以易天如何不知道她心中所想?呵呵一笑便是说道:“我并非是小看他们,只是西征在即,只要吞并西域二十八国,就算将武功亲自传授给他们又能如何?
不论西域也好,还是荒凉的南蛮和北疆,我古华皇朝都是世间第一大国,兵力雄壮粮草齐备,只等时机成熟开启西征,整个天下都将纳入古华版图!”
看着易天此时表现出来的狂热之色,不知他真实身份的李诗瑶一头雾水,在她的印象之中,易天就好像没有任何事情能够引起他的兴致一般。
就在这个时候,武谛开口说道:“亚蓝卡公主,第三场比试你想如何进行?”
接连两次失利已经让西域使团的内部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此时继续一场胜利来打破僵局,让谁上场才能保证实力,这便是一个难以做出的选择。
亚蓝卡的目光在十位还未上场的勇士身上扫过,随后看向其中一人仿佛下定了决心:“弗兰肯斯坦先生,请您让古华人知晓科学的伟大,哪怕是死亡也无法阻拦您前进的脚步。”
话音落下,一名金发中年人走了出来,先是对易霄恭敬的行了一礼,随后开口说道:“尊敬的古华天子,我的名字叫做弗兰肯斯坦,热衷于对生命科学的研究,在比试开始之前,请允许我为您展示我的造物。”
对于他的请求,易霄自然是欣然同意,对于一些西域的奇怪玩意,哪怕是他这个天子也是很有兴趣,所谓的生命科学他并不清楚是什么,但并不阻碍他对此的好奇。
随后一辆马车拉着一只铁笼缓缓而来,里面是一个浑身布满缝合伤痕的高大巨人,目光呆滞但却充满生机。
而最叫人惊讶的一点,便是这高大巨人的身体肤色差距极大,仿佛是许多人的不同肢体拼接在一块组装出来的人,但这个念头一出现就让人觉得好笑,这怎么可能?
这当然可能!因为弗兰肯斯坦已经将事实放在了众人的眼前,他神色狂热的看向古华皇朝的文武百官,他们眼中的疑惑与惊讶,正是自己成就的展现!
终于,他的声音再次响起:“各位!这便是生命科学的最终结晶,征服了死亡的科学怪人!他是我用九个人的尸体拼接而成,最后赋予了它新的生命!”
武谛闻言瞳孔一缩,让死人复活?那岂不是说明,这个弗兰肯斯坦已经拥有了媲美不死之心的能力?
他正欲开口询问一些事情,易天却抢在他前面说道:“按照你的说法,他应该是一个死人才对,若是死而复生,为什么看起来却是一副呆傻模样?
而且你说他是使用九具尸体拼接缝合,那我倒是很好奇,这些尸体中的是否还存在自我意志?还是说整个身体都听从头的命令?”
弗兰肯斯坦对此毫不避讳的开口说道:“当然是头决定的一切,至于他看起来虽然不太聪明,但他有着很强的学习能力,哪怕是失去了活着时候的全部记忆,也能很快适应新的生活!”
虽然这话说的模棱两可,让许多人都摸不着头脑,但仅仅是让死人复活这一点,便足以叫人惊叹不已。
武谛压下心中的疑惑,对着弗兰肯斯坦道:“你的造物确实超乎想象,不知道你想要比什么?难道是要创造生命么?”
弗兰肯斯坦又是行了一礼,随后开口说道:“我是西域二十八国中最杰出的生命科学家,在别人寻找生命起源的时候,我已经在创造生命。
而我创造科学怪人时使用了的七天时间,所以想要提出的比试,便是在七天之内,让一个死人复活过来。
如果你们能够使用比七天更短的时间,那便是你们胜利,如果你们不能复活亡者,又或者超过了七天,便是我获得胜利。”
他话音刚落,铁浮屠的便在一旁哼道:“真是厚颜无耻,拿出一个成品就说是七天做的,鬼才知道是不是用了七年。”
易天在旁闻言笑而不语,看向那弗兰肯斯坦的眼中带着些许不善,让亡者复生难免就要将主意打到一些东西之上,比如自己身上的不死之心。
不过易霄对于这个比试倒是很感兴趣,开口便对满朝文武问道:“众位爱卿,可有人愿意接下这个挑战?”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就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话,开玩笑,自己还没活明白,还复活死人?再说了,哪有比赛比这玩意的?
就在这时,易天上前一步说道:“禀告陛下,臣愿意一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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