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班姬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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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晶石,在矮人语中被称为班姬芮斯,这的确漂亮啊,看看它,在火光下可以反射出淡蓝色的光芒。我在想,回去后用它装饰灯具,那样,整个房间就可以映照出漂亮的蓝色光芒了。”
矮人小屋中,卡洛琳坐在桌头,研究着独龙城的特产矿石。她将一小颗蓝晶石捏在手上,放在火焰旁,观察着它绽放出来的唯美光影,甚是开心。
但是罗德对于她想造出蓝晶石灯具的想法并不感兴趣,虽然那可以映照出美丽的光影效果,但是用蓝晶石做灯具,那需要多少蓝晶石碎片才能制成一盏吊灯?就像前世看到的那种水晶吊灯,是很漂亮,但是想象一下,那么多蓝晶石碎片做一盏灯,那盏灯的价格可谓天价……
要知道,每一块单独的蓝晶石都可以作为项链上最重要的宝石,每条蓝晶石项链的价格就已经很逆天了。而卡洛琳要做成蓝晶石吊灯,这恐怕只有帝国的皇宫才用得起。黑锤堡和海德堡这种穷乡僻壤,这辈子别想了。
相比于霜寒女巫那异想天开的想法,罗德更加务实。他在写信回复自己的管家穆罗斯。黑锤堡传来了信件,信上穆罗斯告诉他家里来客人了,几位莎拉克的信徒,并且,这些信徒治愈了战场上那些重伤员,连医师都举足无措,却被几个莎拉克的信徒治愈好了。这对于士兵们信心的提振是很有帮助的。
罗德知道这件事的重要性,如果可以留住这几个信徒,那么,将来战士们上战场便不会那么害怕受伤,这对于士气的提振很有帮助。
而罗德的想法其实也没有多复杂,他打算建神庙。让这些莎拉克的信徒在里面虔诚的祈祷,服侍他们的神。有了修道院,就相当于有了可以落脚的地方,信徒们自然会通过这个落脚点去布道。这样,也就相当于把她们留下来。
罗德这样想着,在白纸上写下潦草的字迹,准备让乌鸦将信件送回去。这年代,虽然纸这种东西很贵,产自遥远的震旦帝国。但是相比于旧世界的其他书信,纸可谓是最佳的传信工具。罗德对信息的重视程度远在其他方面之上,所以之前前往帝国的时候便痛下决心采购了一批纸张,用于今后的书信传送。当然,需要用到纸质书信的地方不多,所以它可以经得住长时间的消耗。
写完,罗德走出门,将密封的信卷交到矮人事务官手里。麻烦它将信件送回。毕竟,在这种地方,乌鸦就算再聪明,也进不来。它是先飞到独龙城上方,被矮人卫兵发现,再送到罗德手里的。
接下来几天里,矮人们继续热情的请罗德参观他们的城市,旧矿区、图书馆、酒吧区等等。交错纵横的隧道网令罗德头昏眼花,如果不是矮人们带路,罗德保证自己走不出来。它就像一座巨大的地下迷宫一般。
旧矿区曾经是独龙城的经济命脉,从那里挖出的矿石通过贸易换取到的食物和各种生活用品,可以保证独龙城的生存。而就像罗德所担忧的,长时间的挖掘山体,终有一天会破坏到山体的结构。从而导致本体崩塌。所以,独龙城的矮人们在五百年前就停止对本山体的挖掘,而将矿区移至山外的巨人山脉那里。
今天,旧矿区就跟地窖,墓地一般,回荡着无尽的黑暗与凄凉。由于很少有人下去,便不需要太多的火把和火盆,整个旧矿区一片黑暗。除了最下层还有一些矿工在挖掘着黑钻,其他地方早已被荒废。
密如蜘蛛网般的矿道和吊桥在脚下延伸,一直到视线的尽头。给人予一种无比静谧的感觉。
“要下去看看吗?”
向导依旧兴致盎然。而罗德则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对荒废旧都没有兴趣。
第二天,古德兰斯忙完商会的事,便亲自下来,带着罗德去了雷斧酒吧。酒吧的名字和商会的名字一样,可以猜到,这座酒吧便是古德兰斯开的……事实也证明如此,一进门,酒吧里的矮人招待们便围了过来,对古德兰斯毕恭毕敬。
“两箱伯格曼啤酒、两盘山羊肉、要肥的!三盘野猪肉,两盘洋葱炒蛋,一盘大份的水煮鳗鱼片。另外,大份的面包。要沃尔芬堡的蜂蜜面包。我要好好招待我的客人。”
古德兰斯亲自点菜。招待们听完立马下去忙活。
罗德知道矮人们的菜谱其实并不是如此,他们热衷的食物和人类不同。
首先,他们对鱼类不是很感兴趣,在矮人看来,鱼类生活在水中,而且带着腥味,不易下口。所以,他们很少吃鱼。除非在野外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吃鱼。点这盘水煮鳗鱼片完全是为了满足罗德的口味。
其次,那盘蜂蜜面包也不是矮人们的爱好。几天的独龙城旅程,罗德从当地向导口中得知,矮人们的传统面包其实是石粉面包。一种由岩石粉末和麦子混合的硬面包。石粉面包的坚定程度似乎只有矮人才能下口……
蜂蜜面包纯粹是为了照顾人类的口味。
而按照矮人向导的说法,有时候矮人矿工连续作业,饥饿难耐的时候会直接抓起地上的石头粉末当做食物充饥。虽然没有营养,但是可以抵消饥饿感。可以说是一个为了宝藏、财富而废寝忘食的种族。
“来,为冰椒贸易之路的开拓干杯!”
当两箱满满的伯格曼啤酒被抬上来的时候,商会首领古德兰斯首先举起了手中的酒瓶,大声欢庆。
这种酒瓶看上去比人类的酒瓶更大一些。下底大而圆,封口小,倒酒的时候一股倾倒力从瓶底涌来,咕噜咕噜的痛饮感觉倍爽。
罗德的酒量并不差,然而和这些小矮子拼酒,还是不行。
倒是自己身边那些诺斯卡猛男,一个个和小矮子喝得痛快。曾几何时,独龙城的矮人们和北方诺斯卡人也是称兄道弟的伙伴,只是后来混沌入侵,污染了诺斯卡人的信仰,这才导致独龙城和混沌诺斯卡人断绝关系。
“朋友,感谢这些天你对我的招待,但是我必须走了,贸易路线已经开通,协议也已经签订了。黑锤堡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处理……”
喝到一半的时候,罗德这才再次提出了他的要求。
只是,面前的矮人们并没有要放他走的意思。
“朋友,噢,不对,我的大恩人。急什么?你在独龙城才待几天,还有很多地方没去,还有很多特色美食没有品尝,急着离开做什么?明天,我让人陪你去巨人山脉看看。那里,遍地是宝石。还有一片溪谷琥珀区。你应该去看看,那里的风景很奇特,即便在冬季,树叶也不会落光,相反的,它一年四季永远保持着金黄的颜色。十分美丽。你知道的,连我们矮人都能看上的景点一定是非凡的景点。值得去游览一番。”
古德兰斯大大咧咧的说着。
“但是我的领地里有件事需要我回去处理。”
罗德只是谢绝,但是古德兰斯似乎故意听不懂。他只是蛮缠到——
“再等两天,让我尽到地主之谊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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