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混乱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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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他们说那是吸血的怪物,但是我觉得那就是吸血鬼。一帮控制不住内心嗜血欲望的吸血鬼。他们袭击了城镇,城里的许多人都死了。都是在夜里悄无声息的死去。一开始市政官们让大家不要惊慌,他们会增派人手,在夜间巡逻,抓出这些邪恶的生物。然而,许多天过去了,依旧毫无声息。广场上那个绞刑架原本是给吸血鬼准备的,然而,第二天早上却出现了一个流浪汉残缺不全的尸体。”
拉海姆说着,眼里还流露着一丝恐惧。显然,他对于厄伦格拉德发生的血案依旧记忆犹新。罗德猜想这便是他不辞辛苦,从大城市来到这穷乡僻壤的原因。事情还是被阿尔维斯言中了,那个小侏儒总能在事情发生之前就预知点什么,然后提前让人准备好措施。如果铁环城真的要让迪恩那个傲慢的官二代掌权,准不知要出什么事。至少,色孽的腐蚀已经有了苗头。城里的纵情享乐,似乎忘记了随时可能到来的危险。
“你见过那些吸血鬼吗?或者说吸血怪。抱歉,我也认为这应该只是一些吸血怪而已。吸血鬼一般不会将人的尸体咬成碎块……”
罗德问到。一边观察着对方的脸色。
只见拉海姆的神情更加凝重了。
“是的,我的确亲眼见过。在一个涨潮的晚上……”他说到,随手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葡萄酒,像是在壮胆。而一旁的妻子则抓着丈夫的手,表示适可而止。
“他大概比普通人略高一些,身体十分强壮,但是依旧有人的四肢和脑袋,我没有看清他的容貌,也不敢。事实上,当时我距离他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我和一位生意上的伙伴谈完生意,从酒店里出来,正准备回家。就看到了这一幕。”
拉海姆饮了一口葡萄酒,继续说着——
“我看到他将一个老妇人拖进巷子里,随后,从那条巷子里传来了恐怖的惨叫声。人群纷纷往后退,四散逃跑。或者呼叫巡逻的卫兵。等到巡逻的卫兵赶到时,大家才壮着胆跟着卫兵进入那条巷子。你无法想象那个画面,简直丧心病狂。老人的脖子被咬开了一个大洞,里面的血管,肌肉都被咬烂了。血水顺着她的脖子一直流到了大腿。看得出来生前最后一刻她挣扎过,但是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怎么可能是吸血鬼的对手,她的心脏被掏了出来,胸口一滩血肉模糊。卫兵顺着血迹试图寻找杀人的恶鬼。但是很快就跟丢了,因为他们发现血迹在运河边消失了……”
“它跳进了河里?”
罗德问到。
对中古世界里的吸血鬼罗德还是有一定了解的。旧大陆的吸血鬼其实并不像某些影视作品里表现的那么恐怖,吸食人血,然后将人类转化为吸血鬼。
事实上,在中古世界里,大多数吸血鬼并不怎么杀人。相反的,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还要依靠人类给他们提供生产力。一些吸血鬼家族还拥有数量不少的人类支持者。而且,和大多数影视作品不同,中古世界里的吸血鬼要转化人类,不是咬一口将自己的血输进去就能转化那么简单。他们将一个人类转化为吸血鬼需要一系列的仪式,要先将这个人的血吸干,再将自己的血液注入进去,完成转化仪式后,这个吸血鬼的能力将大幅度下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由于渴望获得永生和强大的力量,不少人类其实是渴望成为吸血鬼的。至于厄伦格拉德发生的吸血怪事件,罗德猜测可能是史崔格家族所为。这个家族的吸血鬼和其他家族的吸血鬼不同,由于历史原因,史崔格家族的吸血鬼大多以吸食动物的血为生,比如蝙蝠、地蛇、老鼠等等。在那些不见光的地方,他们吸食各种生物的鲜血为生,甚至吸尸体上的血。长期下来,这个家族的吸血鬼便长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有些吸血鬼长年吸食尸体的血,长得便犹如食尸鬼一般。由于长期吸血动物和尸体的血,史崔格家族的吸血鬼大多已经丧失理智,变得嗜血而疯狂。
从阿尔维斯和拉海姆的描述来看,罗德猜测发生在厄伦格拉德城的吸血鬼事件应该是史崔格家族那帮疯子所为。也只有这个家族的吸血鬼,才会丧心病狂的袭击人类,杀死他们,甚至将他们肢解。
“是的,卫兵根本抓不住它们。我怀疑卫兵自己也害怕。”
“那最后吸血鬼抓到了吗?”
罗德追问到。
“抓到了。但是不是卫兵抓到的。据说是一帮神秘的黑衣人。”
“那黑衣人你看到了吗?”
“没有。有传闻他们是冰雪女王派来的。但是谁也没有见过他们的真实面目。总之,厄伦格拉德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美好。因为吸血鬼的到来,城市已经乱套了。”
拉海姆叹息到。他只是一个小贵族,没有能力改变什么。
尽管从拉海姆的话中,罗德只能从侧面窥见厄伦格拉德的面貌,但是有一点必须行动起来了。就像几天前阿尔维斯说的那样,北境必须着手准备收留难民的事了。
想到这里,罗德当即叫来了管家穆罗斯。安排他去收购更多的粮食和帐篷。临时建房子肯定是来不及了,这不是搭积木,一天两天是干不完的。有些戏剧性的是,一年前自己还在愁黑锤堡无人,而现在,因为北方一座大城市的混乱,却有大量的人口可能流入。虽然大多数人可能会优先选择南方,像基斯里夫那样的大城市去避难,但是必定也有少部分人,会走相反的地方。只要厄伦格拉德的平民中有百分之一的人来到黑锤堡,黑锤堡就吃不消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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