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毁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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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里……”叶从筠想反驳,但仔细一想,自己见到那个少年时被吓到的反应,这对于那个本就被毁容的少年来说定然又是一个打击,于是就不说话了。
宋知绾的腰伤修养了几天便能下床了,她们给廉伯的孙子请的大夫也在李云韶的劝说下得以给那个少年看病,回来的时候叶从筠还满腹怨气的冲宋知绾抱怨:“我就是不小心看到了,我好心给他请大夫,他居然还不让人进门?就是廉伯都同意了!这人的脾气怎么就这么硬气,我又不是要害他!”
李云韶轻叹一声:“越是这样的人越有自尊,不喜好别人的施舍,不过,好在最后也还是让大夫进去了呢。”
只是回头大夫又来回禀,说是那少年没什么大碍,就是郁结于心,才拖延着病症无法好转。
“那他脸上的伤痕是?”
之前宋知绾也只是那一次不小心看到了那少年面上的伤,当时心中就有些诧异,那样的伤不像是意外,更像是人为造成的,又听李云韶和叶从筠回来说了那少年的脾气,心中便有了猜测。
“那位公子脸上的伤,像是用尖锐的利器划伤的,深一些的地方几乎能看见骨头,整张脸上几乎没一块儿好的地方。”
大夫摇头叹息:“也不知是何人如此狠心。”
心中猜测被证实,宋知绾还是忍不住心惊,原来那些伤痕竟然是这样来的,那也难怪那人的脾性如此暴戾。
“小姐!屋外有一个老人家求见。”
送走大夫,常欢从外头进来,“好像是说姓廉,想要见您。”
叶从筠挑挑眉:“廉伯来做什么?”
宋知绾起身往外走,“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早前,两位姑娘送来的金疮药效果很好,所以老头子斗胆,想再替我那孙儿,向宋姑娘再讨一瓶来。”
到底是求人,廉伯面上多少有些羞赧。
宋知绾也不多话,回头叫常欢:“去我房里将金疮药多拿几瓶。”
又回转身来对着廉伯温声道:“效果好就好,这金疮药是我亲手做的,不知道您孙子的伤好些了么?”
说到这个,廉伯面上总算是带了点儿喜意:“好多了,还要多亏了宋姑娘的药,不知道宋姑娘的腰伤好些了吗?”
其实腰间的伤还在隐隐作痛,但是为了让老人家心里松快些,宋知绾还是道:“我也好多了,已经不疼了。”
廉伯稍稍放下一颗心,忽然想起来方才宋知绾说,那金疮药是她亲手做的,到底心中记挂着那人的伤势,于是试探着问道:“宋姑娘,不知道你可否会医术?既然……”
“廉伯,这你就问对人了!”
宋知绾的医术了得,叶从筠也引以为傲,不等宋知绾说话,便迫不及待的道:“廉伯,您有所不知,绾绾的医术十分了得,便是在随州,也有那数不尽的人想要找绾绾治病呢!”
廉伯听了叶从筠的话,神色也没多大反应,倒是用期待的目光的看着宋知绾,宋知绾便答道:“若是廉伯不嫌弃,我想给您孙子看看,行么?”
“那就太感谢绾绾姑娘了!”
廉伯本也没抱多大希望,但是自家公子那病,求医问药了好几个月也没有起色,那金疮药的效果好,想必制药之人医术很好,那么请宋知绾去看看,说不定还能有几分转机。
“既然这样,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宋知绾也想探究这其中蹊跷,看廉伯也是实在为家中的孙子担忧,不忍心叫他一个老人家失望,便应允道:“那廉伯稍待,等我的侍女将药箱拿了,我这和您一道前去。”
廉伯高兴应道:“哎,好好好!”
常欢去宅子里拿药箱,叶从筠凑近了宋知绾道:“你也是真是善心,只是我看那人还不一定愿意让你看呢。”
想到李云韶和叶从筠回来转述中的那满面疤痕少年跋扈的姿态,宋知绾倒是无所谓:“我去是因为廉伯,他不愿意让我看,我留下金疮药,也算全了这一场情分,若是愿意,我就当大发善心,救人一命,也是给自己行善积德了。”
叶从筠挑挑眉,没有说话,宋知绾又问她:“你去么?”
“我可不去,你让韶娘陪你去吧。”
说完这句话,叶从筠转身便进到了宅子里,李云韶正好和常欢一道拿着药箱出来,一行人坐上马车往廉伯家中去,只是还没到家门口,马车便再也无法前进。
“小姐,前面好多人,将路给堵住了。”
马车前进不得,反正也离得不远,一行人便下车前行,见人群里全都议论纷纷,不时传来女子尖利的叫骂声,等穿过人群才发现,廉伯的家门口竟然停着一辆十分豪华的马车,好几个凶神恶煞的侍卫守在门口不让人靠近,而屋中正传来棍子打在人身上的闷响。
廉伯脸色大变,用力拨开人群,不顾那些侍卫的阻拦冲进府中,宋知绾等人紧随其后,就见原本还算整洁的屋中已然是一片狼藉,几乎所有的额东西全都被毁坏,而那个身穿粗布麻衣的羸弱少年,正被人踩在脚底下,不断有木棍打在他的身上,他腰以下的部位已经是血肉模糊,而那个踩在他身上的红衣少女,眉目张扬,冷声哼道:“你求饶我就放过你,如何?”
那少年虽然牙关紧咬,恶狠狠的瞪着身上的少女,他的脸庞已经涨得通红,脖子上根根青筋暴起,眼珠发红,哪怕是被人折辱至此,还是倔强的昂着脑袋,从齿缝中挤出三个字:“你休想!”
红衣少女眉头一皱,眸光中充斥着厌恶,手中的鞭子高高的扬起来,眼看就又要落在那个少年已经血肉模糊的下半身,就见廉伯疾驰数步,大手一下子握住了那根遍布尖刺的长鞭,然后重重往外一摔,竟然径直将那个红衣少女甩飞了出去。
“啊!”
那红衣少女不受控制的后退数步,若不是被侍女及时扶住,恐怕就要摔个四仰八叉,她怒发冲冠,看清来人不过是个白发老翁之后,咬牙怒喝道:“给我动手!”
“毁了那个老头子的一双手,叫他再也不能种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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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毁了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