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客厅里,玉慕灵坐在沙发上,望着两人携手出门时的黯然神伤还残留了一丝蕴在眼底,却刚好被走进来的蓝正安撞见。大多数人也许不会太在意,毕竟谁没有个伤心失落的时候。玉慕灵的情绪也不一定就是冲着刑文瑞去的。可是,蓝正安不一样。他能身居现在的高位,除了家族的关系外,靠的,还有一身过硬的本事。善于观察、思虑周密、未雨绸缪、果敢坚决,是他一向奉行的行事准则。
虽然连一秒都不到,甚至蓝正安都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玉慕灵当时的神色,仅仅是一种可能,但蓝正安还是做了那样的决定。
与此同时,相较于蓝家别墅的安静,与其隔仅六七百米的另一幢别墅里,正闹得鸡飞狗跳。
“兔崽子,老子要你买金丝酥雀,金丝酥雀,不是金丝朱雀。金丝酥雀是点心,是吃的。你看你买的什么?这个能吃吗?啊?”杜老爷子拿起锦盒里一块巴掌大小朱雀造型的冰种金丝红翡,越看越气,说着就要把东西朝杜翌泽身上扔。
“哎——别扔,爷爷——”杜翌泽赶忙把金丝朱雀从老爷子手里抢过来,“这可要二十多万啊,爷爷。”
“老子当初就说不让你去什么M国,弄得现在连Z国话都听不懂。你不会问问吗?啊?买个这破玩意儿,我明天怎么去蓝家?拿什么给乖烟儿吃?”杜老爷子花白的胡子不停的抖动着,气得两眼圆睁。
“不就是一个小丫头吗?何况她现在都不记得您老了——爷爷——我可是您亲孙子——”杜翌泽丝毫不顾及自己帅气的形象,毫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儿。他才刚回国没多久,蓝家的事也听说了,老爷子对蓝家小丫头的喜爱他的几个兄长都对他提到过。他十六岁出国,在国外呆了近十年,这次回家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到翡翠阁给老爷子买什么金丝酥雀,说是要送给蓝家小丫头的。
他哪里知道翡翠阁在哪里,不过听名字应该是个珠宝店铺。跟几个哥们儿一打听,城北刚好开了一家珠宝店,店名就叫“翡翠阁”。其中有一个哥们儿倒是提起过城东有家很出名的点心铺子也叫“翡翠阁”,可他想到老爷子说是去送礼的,送礼哪有送点心的啊,便自动将那位哥们儿的话过滤了。巴巴的跑到城北的“翡翠阁”订做了这一款金丝朱雀的红翡摆件。
谁想到,今天刚拿回来给老爷子一看,本来还想邀邀功的,却被老爷子一顿臭骂。什么金丝朱雀?是金丝酥雀!老爷子说是满汉全席里面的一道点心,蓝家的小丫头爱吃那个。老爷子也知道小丫头不记得自己了,准备拿食物去收买小丫头呢。杜翌泽在心里鄙视自家老爷子幼稚的行为,他就不该对老爷子抱多大的期望,期望老爷子能正常一回。在老爷子心里,你送他一个帝王绿恐怕都比不过一个韭菜包。他只会骂你奢侈浪费,绝不会理解你孝敬他的苦心。
“亲孙子又咋了?亲孙子在老子的心里也比不上乖烟儿。你们几个兔崽子不在家里的时候,是乖烟儿陪着我这个老头子散步打拳,还给老头子我拉二胡听。要不是蓝老头拦着老子,老子早就到医院去了,还用等到明天才能去?你还是什么哈哈佛的博士?连这么个小事都办不好。丢人!丢老子的人!”
“不是哈哈佛,跟您说了多少次了,爷爷,是哈佛。”杜翌泽无奈的叹口气,“这样吧,爷爷,我明天一早就到翡翠阁去买金丝酥雀,这个金丝朱雀我们也带上,听说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东西,没准儿您的乖烟儿也会喜欢的呢?”
“嗯。那就这么办吧。老子我要上去睡觉了。你记得明天一早就去买。”杜老爷子双手背在身后,哼着《定军山》摇头晃脑的上了楼。
江殷十几岁那会儿,本着“美人只配强者拥有”的中二观念,理所当然地认为宣平侯府的三小姐陆玖应当属于他。因为江殷觉得,不说打遍天下,打遍京城无敌手他还是有的,妥妥的强者啊。十五六岁的江殷,别...
穿越成开局就挨揍的高中生,拥有五行血脉,召唤帝皇铠甲纵横异世,却为了让家人拥有一个安稳生活不愿暴露身份,这将是一场怪物与铠甲的碰撞,光与暗的交量。......
宋仁宗年间,南有侬智高为乱,北有夏辽虎视,襄阳王操戈萧墙之内,西域对华夏存颠覆之心。朝廷无暇顾及祸害法度不尊王命的武林人士,遂答应普渡、雪竹莲和于和师兄弟召开龙虎风云会。于和乘机坐了武林圣人,统领武林,五宗十三派八十一门创立。仁宗本想借龙虎.........
穷途末路,绝望濒死之际,乐语叫嚣道: “你有种就杀了我。” 敌人狞笑道: “我从未听过这么奇怪的要求。” 乐语死了。 然后乐语又活了过来,活在敌人的身体里。 这是一个被人杀,就会夺舍杀人者的故事。 “为什么杀我的人都是一些身世离奇老奸巨猾任务线一大堆随时都会死的枭雄鬼才?” “就没有一些忠厚老实富可敌国美女成群的人生赢家来杀杀我吗!?”...
《舌之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谢希书总是可以感觉到来自于身后的强烈视线。 他不明白为什么齐骛总是会那样看他,就算不回头,他也可以感觉到那宛如拥有实质一般的目光…… 谢希书是班上有名的书呆子,而齐骛却时学校里著名的不好惹刺头,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才对。 可齐骛却总是会在上课时一直盯着他看。 后来,就连下课时,放学后谢希书的身后也总是会缀着一个阴沉而高大的身影。 等到谢希书终于精神崩溃,小巷里一把抓住了尾随而来的齐骛并且发出恐惧的质问时,他却得到了完全出乎意料的答案。 “你很甜,你一直在散发着一种很香甜的味道。” 齐骛用一种古怪的语气回答道。 “我已经快要忍不住了,别的东西都臭得快让我发疯了,只有你是甜的……嘿,别紧张,我不会吃掉你的。” “我只是想舔舔你。” 恐怕就连齐骛自己也不知道,当他提出那个荒唐要求时,他已经不受控制地对着谢希书流出了腥臭的唾液。 与此同时,谢希书也清晰地看见,在齐骛一直咧开到耳下的嘴唇内侧,是一圈圈密密麻麻,细如鱼钩般的牙齿……以及一根细长,分叉的舌头。 那根舌头在空中灵活地颤动着,带着浓稠的口涎贴上了谢希书的脖颈。 “呜……好甜……&¥%#(*……好甜……” 陌生的怪物立刻发出了浑浊的叹息。 在谢希书惨叫逃走的那一刻,少年并不知道,在不久后的将来,他会看到更多畸形而疯狂的怪物。 那忽如其来的末世中,唯一能够保护他的“人”,只有齐骛。 而谢希书付出的代价,自然是让齐骛的舌头得到满足。 【现代末世风题材】 字面意义上“很好吃”的受X舔舔怪半疯变异怪物攻 ================================== 《眼之章》 黎琛死了。 在杨思光的面前出车祸死了。 看着裹尸布上逐渐沁出的红色,杨思光却始终没能有任何的真实感。 他在浑浑噩噩中回到家,收拾包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随身包里,有一颗眼珠。 对上那清亮依旧的虹膜,杨思光立刻就认出来,这是黎琛的眼珠。 车祸时的冲击力让眼珠脱离了尸体,然后,大概是在混乱中,落入杨思光的包中。 杨思光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留下那颗眼珠——那个最讨厌自己,永远都在冷冷藐视着自己的人的眼珠。 而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杨思光一直可以感觉到黎琛的视线。 无论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 …… 杨思光也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原来黎琛一直都在看着他。 从很久很久以前,到很久很久以后。 而他,将永远无法逃离黎琛的视线。 【带一丁点儿灵异风格的小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表面上高岭之花实际上stk的攻在死后是如何一步一步露馅的……】 ========================== 《肉之章》 邻居家的张二叔死了。 村里张罗着,让人去进行了一场“借肉”仪式。 甘棠偷偷跟在哥哥身后,目睹了那奇诡的一幕。 看着村长将张二叔软烂的尸体一点点塞进山中那口狭窄古怪的深井中时,甘棠吓得晕了过去。 但等他醒来,却发现早已死去的张二叔已经笑容满面地回到了村子中。 张二叔重新活了过来。 所以,当甘棠一个不小心,将那个总是缠着自己,说爱自己爱到发狂的岑梓白推到桌角杀死之后,他跪坐在地上看着尸体后面缓缓蔓延开来的血泊,首先想到的就是“借肉”。 虽然那么讨厌那个人,可甘棠从来没想过要杀了对方……更不想就这样变成杀人犯。 别无他法,甘棠也只能将岑梓白的尸体,一点点塞进了那口深井之中。 啊,太好了。 那人真的也如他所愿的,重新回来了。 可是……可是…… 可是那个依旧纠缠着他黏腻阴冷的男生…… 真的还是人吗?...
无限轮回只为找到一个完美的结局,完美的结局在别人的眼里也许只是一个笑话。既然改变不了结果,为什么不让过程变得顺心一点。既然救不了你,还不如让你活在梦里。无限轮回中,修真也只是一环,也许有一天这一环也可以成为煽动翅膀的那只蝴蝶。修真?修仙?科技?未来?当走向未来的那一幕。神学未必是科学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