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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做过,但我肯定我不会做的比你好,凯恩,来帮我吧。”约翰拿起酒瓶碰了凯恩的瓶口一下,真诚的说到。
看着约翰真诚的模样凯恩又看了看兰伯特,然后笑了一下说到“好吧。我去。”
约翰开心的举起瓶子和俩人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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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做好,进来吃吧。”艾莲在门口对着三人说到。
之后三人就走进了屋子。
三人一直喝到晚上八九点,之后约翰把喝的半醉的凯恩带回了他的小屋。他给俩人留下了地址,约翰暂时居住的旅馆,等他们处理完事情之后可以去找他,预计一俩天后就能来黑水镇找约翰。
之后约翰并没有耽搁而是直接往黑水镇前去,明天约翰想去问问史蒂夫有没有合适的人介绍。
其实适合做约翰队友的倒是有一个,就是那个约翰合作了十几天的恩托尔。
这家伙不愧他的悍匪之名,无论是他的枪法还是应变能力都非常好,但约翰知道不太可能,因为他在和约翰分别的时候明确表示自己以后不会在用枪,只想和他的妻子玛丽一起生存下去。
还是不打扰他的幸福生活了,约翰一边骑着马一边想。
这时他来到了比彻之愿看到了那个没有被烧毁完的老房子,约翰想起了特莉丝的一家三口被埋的地方,接着约翰就骑马前去查看一下顺便上上香什么的。
在来到那一家三口的小土堆的地方时约翰看到了这里似乎被人清扫过,墓碑前还有一些好几天前摆放枯萎的花。
会是谁呢?约翰有点不明白,因为约翰仔细调查过特莉丝她已经没有任何亲人。
算了,有人打扫一下总是好事。约翰拿出一瓶白兰地倒在了无名墓碑前,接着又点燃了三根烟倒插在了墓碑前,算是替特莉丝祭拜她的父母和她弟弟。
约翰祭拜完之后就朝着黑水镇前去。
回到黑水镇的旅店已经接近凌晨,约翰只是洗了个澡之后就睡觉,第二天他想早点起来拜访一下史蒂夫。
第二天早晨约翰吃着早餐,吃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是谁去给特莉丝一家扫墓了,那三个流浪汉。
约翰还记得,那个叫多罗姆的家伙枪法不错,约翰隐约记得他说过自己是老兵来着。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或许可以接触一下。”约翰吃完早餐后还是决定拜访一下史蒂夫,不仅是合适的人还因为他需要在黑水镇购买一些房产,虽然住旅店的确不错,还经常有人打扫,但成为警长后必要的固定住所还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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