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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征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售货员正在做着富翁的美梦,那卷纸上题目不少,看来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的确积累下了不少的难题。他坐在桌子旁边,从墨水瓶中抽出鹅毛笔开始做答。
葛征用的最顺手的自然还是毛笔,毕竟从小练习。不过作为葛门两百年来最有希望下山行走的弟子,葛征也练过钢笔字。葛门并不是完全与世隔绝的,毕竟身处在二十一世纪,弟子们虽然不能随意下山,但是山下的一切还是很清楚的。如果葛门派出去的杰出弟子,连钢笔都不会用,汽车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还不被别的门派取笑?
既然练习过使用钢笔,那么鹅毛笔勉强也能使用,虽然葛征的鹅毛笔书法实在不怎么样,但是总算是马马虎虎能写出来。只是这鹅毛笔实在不好用,一不小心一大滴墨水就会滴在纸面上,形成一团污渍。葛征撇了撇嘴,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制造一只钢笔!
这个注意似乎不错,炼金术也要服务于百姓生活,不能曲高和寡做那阳春白雪嘛。
钢笔没什么难度,不过今天晚上要把这些题目解答完毕,是没有时间琢磨钢笔了。葛征正在答题,老实敦克有些胆怯的伸进一个脑袋来:“老爷该用晚膳了。”他这么文绉绉说话,要多别扭有多别扭,顿时把葛征逗乐了,哈哈大笑,手上一抖,一大滴墨水落在纸面上。
葛征大恼,看来发明一支钢笔,势在必行!
“你会做饭?”葛征以前一个人住,他的烹饪技术不怎么样,完全是对付,只求糊弄住了肚皮不闹革命了事。敦克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我只会做烤面包和菜汤。”这是罗兰村最普通的餐点了。葛征点点头:“去准备吧。”
葛征对饭菜的味道不抱什么幻想,一个三餐温饱都成问题的家伙,还能让你有什么期待?只是那菜汤端上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里飘散着一股浓浓的香气,烤面包虽然简单,但是火候恰到好处,面粉里面不知道添加了什么东西,吃在嘴里觉得格外的可口。
“嗯,什么东西这么香?”院墙上伸出来一个脑袋,是隔壁的老汉斯。这家伙是个老饕餮,否则也不会家中常备活鸡了。他在隔壁就闻到了香味,忍不住爬上墙来问道。葛征突然想起来一道著名的菜肴:佛跳墙。
片刻之后,老汉斯也出现在了餐桌旁,不过他走的是正门。
“菜汤、面包!”老汉斯狼吞虎咽的吃光了可怜的敦克的那一份,意犹未尽,眼珠一转:“葛,我是你的好邻居,好邻居第一次到你家里做客,你就这样招待我吗?”葛征看看敦克:“汉斯大叔没有吃饱。”敦克忙说道:“我这就去做,这就去。”
很快,食物端上来。还是菜汤、面包。老汉斯也不客气,山吃海喝,很快扫得一干二净。葛征使了个眼色,敦克连忙三下厨房。
还是菜汤、面包。老汉斯风卷残云。
……
直到敦克七下厨房,依旧是菜汤面包,连菜汤里面的菜都没换过,味道再好,老汉斯也有些受不了了:“有没有别的菜?”敦克委屈道:“我这辈子只吃过菜汤和面包……”老汉斯张了张嘴,叹息道:“可怜的孩子。”
葛征耳朵一竖:“难道你吃过什么,就能做出来什么?”敦克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不过这两样倒是我吃过一次之后,就做出来了。”
老汉斯和葛征的眼睛,变成了四盏明亮的魔法灯,耀的敦克有些睁不开眼。老汉斯一把拽起敦克:“孩子,我请你去胖埃索的餐馆去大吃一顿,不要和叔叔客气,想吃什么尽管开口,汉斯叔叔是很大方地!”
天才也不能无中生有,敦刻虽然吃得肚皮溜圆回来,但是还是只能做出简单的几样菜。毕竟有些菜肴的原料他都没有见过,怎么能做得出来?
不过能够做出来的那几道菜,倒是可以看出来敦克的天赋。往往是第一次勉强能吃,第二次就已经到了中等水准,第三次基本上就能让老汉斯满意了。五六次之后,已经不比胖埃索那个自吹有皇家大厨水准的人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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