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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日期为三年前的不知名小报。报上的内容杂七杂八,小情侣研究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再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到了出发的时候了。
方岚转过身来,一推薄易,催促道:“我已经收拾好了。你快去穿衣服。”
薄易却偏要把脸贴到她的锁骨上,冷声命令道:“你来给我穿。”
方岚双颊酡红,撇撇嘴,边推他边嘟囔道:“才不要。”
薄易闭上双眼,湿润的舌尖轻轻点上了她的锁骨,方岚打了个激灵,连忙妥协道:“好好好。我去给你拿衣服。”
一打开衣柜,里面全是机械兔子准备好的男装。与现实世界的衣服不同的是,这些男装上都带着兔子头像的标记。方岚一看,玩心顿起,挑了又挑,就后挑了一身比睡衣还宽松的衣服。上衣是毛绒绒的帽衫,天蓝色的衣服上印着可爱系的兔头,帽子上还带着两个兔耳朵,而裤子则和它配套,料子也是绒的,屁股后边还点缀着一个球球一样的兔子尾巴。
想象了一下薄易穿上这套兔子装的模样,方岚捂着胸口,简直笑到内伤。
事实证明,自作孽是不可活的。
一个小时后,方岚穿着宽松的蓝色兔子装,脸色发黑,不情不愿地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薄易带上墨镜,手搭在驾驶盘上,语气愉悦地说道:“这座恩典城风景还真是美啊。”他微微勾唇,看向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兔子女友,说道:“亲爱的,你的打扮也很美。”
方岚郁闷至极。
虽然已经决定和薄易交往了,但是她还没做好准备和他上全垒。所以当薄易面无表情地对她说——
“穿上这个。不然我现在就办了你。”
方岚挣扎了一番,还是老老实实地穿上了。
自作孽是真的不可活。
她偏过头,看着车窗外的风景。街上空无一人,不过,倒是有很多机械兔子。兔子们有的提着菜篮子,有的背着书包,井然有序,看上去完全是在像人一样生活着。这座恩典城,难道是兔子的城市吗?
方岚怔怔地看着,被这奇异的景象完全吸引住了。等到gps导航发出尖细的声音,一个劲儿地喊着“您已到达目的地”时,她才勉强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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