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话顿时引来了班里同学的嘘声一片。
这个年纪的男孩女孩,已经有了朦胧的性别意识,发现那个男生跟女生走得近了,都是一件特别值得宣扬的大新闻,更别说拉手这种事情了。
林小荷终于发现了自己说的话十分不妥,再想收回去已经莫可奈何,只能在众多同学看好戏的眼光中红着脸低下头去。
33|3.30
林小荷的姐姐比她大十岁,所以她的爸爸妈妈都不年轻了,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可是秦圣的爸爸妈妈年纪并不算大,才三十出头。林小荷管秦圣的爸爸妈妈叫叔叔阿姨,可是她姐姐林小莲却不这么叫。在林小荷的印象中,姐姐林小莲似乎从来都没有主动称呼过秦圣的父母,爸爸妈妈曾为此责备过姐姐不懂礼貌,可是姐姐依然我行我素。
林小荷的爸爸是工厂的副厂长,而秦圣的爸爸是厂里引进的技术员,算得上是林父的下属,两家又是隔壁,所以大人之间的关系非常好,唯独两家的孩子不能和睦相处。林小荷是不喜欢秦圣,但是对秦圣的父母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可姐姐林小莲似乎是不喜欢秦圣一家人,上至秦圣父母下至秦圣,只要两家串门,林小莲就没有什么好脸色。
林小莲比林小荷大得多,林小荷还是个女娃娃的时候,林小莲就已经是个大姑娘了。那个年代十六七岁的少女流行穿淡色的连衣裙,清风拂过,衣袂飘飘,有种古典静态的美好。所以对于林小莲这么漂亮的大姑娘,林小荷是打心眼里羡慕自家姐姐的,巴望着自己长大以后也能像姐姐一样漂亮,对姐姐有一种盲目的崇拜。她看到姐姐不喜欢秦圣一家,她也就跟着不喜欢了,尤其是秦圣,简直讨厌到了极点,即使两个人每天上课都要坐在一起,她也得变着法子给秦圣找点茬。
当然,面对林小荷的种种挑衅,秦圣都没有放在心上,也有办法把林小荷锋利的猫爪子抵挡回去。
一转念他们都升入了二年级,而林小荷的姐姐林小莲也升入了高三。林母要全身心照顾林小莲高考,每天早上就不再送林小荷和秦圣去上学了。
在两家长辈的要求下,林小荷每天不得不跟秦圣一起去上学,放学也要一起回家。林父林母知道秦圣是个稳妥的好孩子,放学之后肯定不会在外面逗留,有他看着自家猴子一样上蹿下跳的小闺女,是能够放心的。
尽管林小荷心里极不情愿每天跟秦圣一起上课回家,可是碍于父母的威严,她也只好每天都跟秦圣一起走。不过,两人虽然天天一起上学放学,可是却从来不走在一起,林小荷总是不远不近地走在秦圣身后,时不时对着秦圣的背影做鬼脸。秦圣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的,她一做鬼脸,他就回头看她一眼,然后格外平淡地说一句:“再不走快一点,就赶不上回家的公交车了。”
每当这时候,林小荷总是哼哼两声,不去搭理秦圣。
秦圣也不管她,又自顾自地向前走,如果走了一截不见林小荷跟上他,那他就会折回去拉住林小荷的手。如果林小荷拼命挣扎,那他就会突然松手,让林小荷摔倒在地上。如此这般两三次以后,林小荷就不敢再挣扎,只能让他拽着自己的手回家。
这个夏天,秦圣和林小荷在语文课上学习了一首诗歌《小池》,语文老师上课的时候带着全班同学一起朗读这首诗歌,孩子们脆生生的朗读声从教室里传出来:“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朗读了两遍之后,一向不会主动越过三八线的秦圣居然破天荒地越过了林小荷划的三八线,扯了一下她的小辫子,然后笑眯眯地说:“小荷才露尖尖角。”
江殷十几岁那会儿,本着“美人只配强者拥有”的中二观念,理所当然地认为宣平侯府的三小姐陆玖应当属于他。因为江殷觉得,不说打遍天下,打遍京城无敌手他还是有的,妥妥的强者啊。十五六岁的江殷,别...
穿越成开局就挨揍的高中生,拥有五行血脉,召唤帝皇铠甲纵横异世,却为了让家人拥有一个安稳生活不愿暴露身份,这将是一场怪物与铠甲的碰撞,光与暗的交量。......
宋仁宗年间,南有侬智高为乱,北有夏辽虎视,襄阳王操戈萧墙之内,西域对华夏存颠覆之心。朝廷无暇顾及祸害法度不尊王命的武林人士,遂答应普渡、雪竹莲和于和师兄弟召开龙虎风云会。于和乘机坐了武林圣人,统领武林,五宗十三派八十一门创立。仁宗本想借龙虎.........
穷途末路,绝望濒死之际,乐语叫嚣道: “你有种就杀了我。” 敌人狞笑道: “我从未听过这么奇怪的要求。” 乐语死了。 然后乐语又活了过来,活在敌人的身体里。 这是一个被人杀,就会夺舍杀人者的故事。 “为什么杀我的人都是一些身世离奇老奸巨猾任务线一大堆随时都会死的枭雄鬼才?” “就没有一些忠厚老实富可敌国美女成群的人生赢家来杀杀我吗!?”...
《舌之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谢希书总是可以感觉到来自于身后的强烈视线。 他不明白为什么齐骛总是会那样看他,就算不回头,他也可以感觉到那宛如拥有实质一般的目光…… 谢希书是班上有名的书呆子,而齐骛却时学校里著名的不好惹刺头,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才对。 可齐骛却总是会在上课时一直盯着他看。 后来,就连下课时,放学后谢希书的身后也总是会缀着一个阴沉而高大的身影。 等到谢希书终于精神崩溃,小巷里一把抓住了尾随而来的齐骛并且发出恐惧的质问时,他却得到了完全出乎意料的答案。 “你很甜,你一直在散发着一种很香甜的味道。” 齐骛用一种古怪的语气回答道。 “我已经快要忍不住了,别的东西都臭得快让我发疯了,只有你是甜的……嘿,别紧张,我不会吃掉你的。” “我只是想舔舔你。” 恐怕就连齐骛自己也不知道,当他提出那个荒唐要求时,他已经不受控制地对着谢希书流出了腥臭的唾液。 与此同时,谢希书也清晰地看见,在齐骛一直咧开到耳下的嘴唇内侧,是一圈圈密密麻麻,细如鱼钩般的牙齿……以及一根细长,分叉的舌头。 那根舌头在空中灵活地颤动着,带着浓稠的口涎贴上了谢希书的脖颈。 “呜……好甜……&¥%#(*……好甜……” 陌生的怪物立刻发出了浑浊的叹息。 在谢希书惨叫逃走的那一刻,少年并不知道,在不久后的将来,他会看到更多畸形而疯狂的怪物。 那忽如其来的末世中,唯一能够保护他的“人”,只有齐骛。 而谢希书付出的代价,自然是让齐骛的舌头得到满足。 【现代末世风题材】 字面意义上“很好吃”的受X舔舔怪半疯变异怪物攻 ================================== 《眼之章》 黎琛死了。 在杨思光的面前出车祸死了。 看着裹尸布上逐渐沁出的红色,杨思光却始终没能有任何的真实感。 他在浑浑噩噩中回到家,收拾包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随身包里,有一颗眼珠。 对上那清亮依旧的虹膜,杨思光立刻就认出来,这是黎琛的眼珠。 车祸时的冲击力让眼珠脱离了尸体,然后,大概是在混乱中,落入杨思光的包中。 杨思光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留下那颗眼珠——那个最讨厌自己,永远都在冷冷藐视着自己的人的眼珠。 而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杨思光一直可以感觉到黎琛的视线。 无论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 …… 杨思光也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原来黎琛一直都在看着他。 从很久很久以前,到很久很久以后。 而他,将永远无法逃离黎琛的视线。 【带一丁点儿灵异风格的小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表面上高岭之花实际上stk的攻在死后是如何一步一步露馅的……】 ========================== 《肉之章》 邻居家的张二叔死了。 村里张罗着,让人去进行了一场“借肉”仪式。 甘棠偷偷跟在哥哥身后,目睹了那奇诡的一幕。 看着村长将张二叔软烂的尸体一点点塞进山中那口狭窄古怪的深井中时,甘棠吓得晕了过去。 但等他醒来,却发现早已死去的张二叔已经笑容满面地回到了村子中。 张二叔重新活了过来。 所以,当甘棠一个不小心,将那个总是缠着自己,说爱自己爱到发狂的岑梓白推到桌角杀死之后,他跪坐在地上看着尸体后面缓缓蔓延开来的血泊,首先想到的就是“借肉”。 虽然那么讨厌那个人,可甘棠从来没想过要杀了对方……更不想就这样变成杀人犯。 别无他法,甘棠也只能将岑梓白的尸体,一点点塞进了那口深井之中。 啊,太好了。 那人真的也如他所愿的,重新回来了。 可是……可是…… 可是那个依旧纠缠着他黏腻阴冷的男生…… 真的还是人吗?...
无限轮回只为找到一个完美的结局,完美的结局在别人的眼里也许只是一个笑话。既然改变不了结果,为什么不让过程变得顺心一点。既然救不了你,还不如让你活在梦里。无限轮回中,修真也只是一环,也许有一天这一环也可以成为煽动翅膀的那只蝴蝶。修真?修仙?科技?未来?当走向未来的那一幕。神学未必是科学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