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看起来浑身上下都冷冰冰,没靠近就能感觉到尖刺,脾气暴躁阴晴不定的孩子就是老天把他召唤过来要给他的任务?
也许老天是想让他帮着他报那血海深仇?
可是就算他现在已经可以大概肯定他如今这个身子也是练过武的,可那孩子的功夫却是明显比他高出不知多少倍的,要是连那有上天入地能耐的人都报不了仇,就算加上他也是没用的啊!
要不然……其实老天爷把他召唤过来,其实只不过是想让他抚慰平那个浑身是刺的孩子满是伤痕的心?
如果这么想的话……想当初他妻子刚离开的那会儿,他那刚四岁的儿子也这样难哄得很呢,他既然连一个不懂事的娃娃都哄得了,难道还怕一个少年郎?
(作者插花:离玉小朋友,你就这样自觉的把自己升职到保父的位置上了~~真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新好男人啊~~)
13 阴错阳差的疙瘩(二)?
13 阴错阳差的疙瘩(二)
楚华容铁青着脸愤愤的从枝头跃过,身下的巨木被他用足尖一点,摇了几摇之后忽然歪歪扭扭的轰然倒地,一连泄愤似的催倒了几棵大树之后,楚华容终于静下心思,蓦地停身负手而立。
今天早上他本已从那小奸贼的眼里看出了犹豫,他昨夜差一点没按奈住杀性的弄死他,虽说临时克制住了手,但却也在那小奸贼身上留下了记号,那小贼自幼习武,虽不如他,却也自然不可能察觉不出自己是被杀气伤了喉咙,他原本还怕那小贼会因此胆怯想逃跑,却没想到那小贼不愧是能被凤邵阳称赞‘狡猾’的人,他非但没露出半丝胆怯和狐疑,甚至还表现出一副无知无谓的模样,若不是他深知他为人,恐怕也会禁不住被他的演技给蒙骗过去。
等他把他寻来的口粮扔给那小贼时,他终于在那小贼眼里看到了为难的神色——
很好,他就是要叫他吃苦!他就不信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富贵公子能忍受那些低贱粗糙的食物多久!他会演戏,却不代表他的身子也能跟着他忍辱负重!他要看着他,看他怎样忍耐不住的露出马脚,他要看他到时怎样为自己的失败懊悔不已!
冷冷的哼了声,楚华容突然足下用力,在又硬生生的压折了脚下的巨木之后,楚华容转身几个闪身跃出密林,冷风一旋那素白的修长身影已又站在了林外的草屋之上,笑容冷然。
西凤家的六子会洗手做羹?
笑话!
就算是人傻了呆了,原来记得的现在不记得了,也不可能把原本不会的现在就突然变会了!
江殷十几岁那会儿,本着“美人只配强者拥有”的中二观念,理所当然地认为宣平侯府的三小姐陆玖应当属于他。因为江殷觉得,不说打遍天下,打遍京城无敌手他还是有的,妥妥的强者啊。十五六岁的江殷,别...
穿越成开局就挨揍的高中生,拥有五行血脉,召唤帝皇铠甲纵横异世,却为了让家人拥有一个安稳生活不愿暴露身份,这将是一场怪物与铠甲的碰撞,光与暗的交量。......
宋仁宗年间,南有侬智高为乱,北有夏辽虎视,襄阳王操戈萧墙之内,西域对华夏存颠覆之心。朝廷无暇顾及祸害法度不尊王命的武林人士,遂答应普渡、雪竹莲和于和师兄弟召开龙虎风云会。于和乘机坐了武林圣人,统领武林,五宗十三派八十一门创立。仁宗本想借龙虎.........
穷途末路,绝望濒死之际,乐语叫嚣道: “你有种就杀了我。” 敌人狞笑道: “我从未听过这么奇怪的要求。” 乐语死了。 然后乐语又活了过来,活在敌人的身体里。 这是一个被人杀,就会夺舍杀人者的故事。 “为什么杀我的人都是一些身世离奇老奸巨猾任务线一大堆随时都会死的枭雄鬼才?” “就没有一些忠厚老实富可敌国美女成群的人生赢家来杀杀我吗!?”...
《舌之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谢希书总是可以感觉到来自于身后的强烈视线。 他不明白为什么齐骛总是会那样看他,就算不回头,他也可以感觉到那宛如拥有实质一般的目光…… 谢希书是班上有名的书呆子,而齐骛却时学校里著名的不好惹刺头,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才对。 可齐骛却总是会在上课时一直盯着他看。 后来,就连下课时,放学后谢希书的身后也总是会缀着一个阴沉而高大的身影。 等到谢希书终于精神崩溃,小巷里一把抓住了尾随而来的齐骛并且发出恐惧的质问时,他却得到了完全出乎意料的答案。 “你很甜,你一直在散发着一种很香甜的味道。” 齐骛用一种古怪的语气回答道。 “我已经快要忍不住了,别的东西都臭得快让我发疯了,只有你是甜的……嘿,别紧张,我不会吃掉你的。” “我只是想舔舔你。” 恐怕就连齐骛自己也不知道,当他提出那个荒唐要求时,他已经不受控制地对着谢希书流出了腥臭的唾液。 与此同时,谢希书也清晰地看见,在齐骛一直咧开到耳下的嘴唇内侧,是一圈圈密密麻麻,细如鱼钩般的牙齿……以及一根细长,分叉的舌头。 那根舌头在空中灵活地颤动着,带着浓稠的口涎贴上了谢希书的脖颈。 “呜……好甜……&¥%#(*……好甜……” 陌生的怪物立刻发出了浑浊的叹息。 在谢希书惨叫逃走的那一刻,少年并不知道,在不久后的将来,他会看到更多畸形而疯狂的怪物。 那忽如其来的末世中,唯一能够保护他的“人”,只有齐骛。 而谢希书付出的代价,自然是让齐骛的舌头得到满足。 【现代末世风题材】 字面意义上“很好吃”的受X舔舔怪半疯变异怪物攻 ================================== 《眼之章》 黎琛死了。 在杨思光的面前出车祸死了。 看着裹尸布上逐渐沁出的红色,杨思光却始终没能有任何的真实感。 他在浑浑噩噩中回到家,收拾包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随身包里,有一颗眼珠。 对上那清亮依旧的虹膜,杨思光立刻就认出来,这是黎琛的眼珠。 车祸时的冲击力让眼珠脱离了尸体,然后,大概是在混乱中,落入杨思光的包中。 杨思光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留下那颗眼珠——那个最讨厌自己,永远都在冷冷藐视着自己的人的眼珠。 而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杨思光一直可以感觉到黎琛的视线。 无论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 …… 杨思光也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原来黎琛一直都在看着他。 从很久很久以前,到很久很久以后。 而他,将永远无法逃离黎琛的视线。 【带一丁点儿灵异风格的小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表面上高岭之花实际上stk的攻在死后是如何一步一步露馅的……】 ========================== 《肉之章》 邻居家的张二叔死了。 村里张罗着,让人去进行了一场“借肉”仪式。 甘棠偷偷跟在哥哥身后,目睹了那奇诡的一幕。 看着村长将张二叔软烂的尸体一点点塞进山中那口狭窄古怪的深井中时,甘棠吓得晕了过去。 但等他醒来,却发现早已死去的张二叔已经笑容满面地回到了村子中。 张二叔重新活了过来。 所以,当甘棠一个不小心,将那个总是缠着自己,说爱自己爱到发狂的岑梓白推到桌角杀死之后,他跪坐在地上看着尸体后面缓缓蔓延开来的血泊,首先想到的就是“借肉”。 虽然那么讨厌那个人,可甘棠从来没想过要杀了对方……更不想就这样变成杀人犯。 别无他法,甘棠也只能将岑梓白的尸体,一点点塞进了那口深井之中。 啊,太好了。 那人真的也如他所愿的,重新回来了。 可是……可是…… 可是那个依旧纠缠着他黏腻阴冷的男生…… 真的还是人吗?...
无限轮回只为找到一个完美的结局,完美的结局在别人的眼里也许只是一个笑话。既然改变不了结果,为什么不让过程变得顺心一点。既然救不了你,还不如让你活在梦里。无限轮回中,修真也只是一环,也许有一天这一环也可以成为煽动翅膀的那只蝴蝶。修真?修仙?科技?未来?当走向未来的那一幕。神学未必是科学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