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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
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
那样温暖的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一只只被掀翻了剥皮,被吞入肚中。
……
吹笛的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的妖族青年。
但很快,莫恙就打破了这种印象。
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的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了一大群饿狼,个个都是一阶妖兽,来势汹汹。
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么,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一挠,装作很吃力的样子。